顾君含轻轻拍了拍萧烨,“师傅在。”
萧烨似听到了回应,便又睡着了,但是依然揪着顾君含的衣角不愿松手。
她侧头与李绾对视了一眼,李绾叹了一口气,于是先将李烁抱回殿中。
而后又折回,走到顾君含的身侧,“这孩子,怕我真的对你动手。”
二人合力将萧烨抱起,“真沉啊。”李绾道,随后便抱到李烁的殿中,让姊妹二人同睡。
安顿好两个孩子之后,二人才同回到寝殿中。
“烁儿还年幼,懂不得这些。”李绾坐在榻上叹息道,“但烨儿长大了,又亲眼看着自己的母亲离世,内心之中,总是充满不安。”
“重情,未必就是一件不好的事。”顾君含脱去了外袍,走到她身侧坐下,“古来君王,也并非全然都是薄情寡义之人。”
“没有能力,压制不住群臣,才会心生猜忌。”顾君含又道,“欲治人,先正己。”
“好了。”话毕,顾君含拉着李绾躺了下来,“睡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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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曌十年十月,冬至,李绾带着文武百官前往南郊祭祀,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弘文馆大学士顾君含摄太尉,并将长安县主萧烨,及李烁带在身侧,萧烨为亚献,而李烁终献,又因年幼无法单独完成,遂由宰相顾君含牵着登上祭坛。
皇帝此举,便是昭告天下,大昭朝已经选定了继承人,不容许再生质疑。
祭祀大典结束之后,李绾下诏,于宣政殿举行册封大典,册长安县主萧烨为晋王,李烁为齐王,同时册封代国公主李淘为琅琊郡王。
而后又颁下明诏,废黜爵位世袭之制,皇室宗亲,皇帝之女男皆封亲王,亲王之女男,以其嫡长女降级承袭郡王,其余女男皆封国公,自此为定式。
王爵之配,皆为国夫人,无分女男,自皇室起,开始打破女嫁男婚之旧俗,开启了女婚男嫁的时代。
至于民间,则为两制并行,女嫁,男亦嫁,不再有入赘之词。
随着奉行女婚男嫁的人越来越多,此制便如女嫁男婚一般成为常习。
而对昭国的继承人选,李绾在稳定朝局之后,也同样降下明诏,后代君王,只得传女,不得传男,只可立皇太女,统称皇太子,不得立皇太男,若帝无所出,则从宗室中过继女子立为皇太子。
永曌十年十一月,宰相顾君含向皇帝进献,经修撰与校对的新刑律,并命名为《昭永曌重详定刑统》
参照旧朝刑律,并完全更改了以往女卑男尊的核心观念,抬升女子地位,更改旧律中刑罚上对女男的区分对待。
法为中正之法,可因人而异,因事故而酌情,不应有女男之别。
而新刑统中,修改最多的当属婚姻之法。
《昭律·户婚》开篇言:天生万物,女子如天,育万世,承千秋之始,当尊之,敬之,爱之。
女婚男嫁,女嫁男婚,自昭永曌年间,始为定制。
妻夫之名,不再限分女男,而为:女夫娶男妻,女夫纳男妾,男夫娶女妻,男夫纳女妾,自此妻妾之名,为天下人共冠。
至于子嗣,随户主而冠,或由孕育者所定,旁人不得干涉,若有违意愿者,报与官府,坐罪入狱,服役一年。
其一:凡士庶婚姻,需女男双方自愿,母父尊长,不得强行逼迫。
其二:女男双方皆需年满十八,此为法定年龄。
其三:近亲不得通婚,凡是母.父两族,五代之内,皆为近亲,不再有表堂之分。
其四:若有重婚,取妻者再娶,或宠妾灭妻,无论女男,判所罪之人,徒以流刑,由官府判离。
其五:双方于官府登记,官府需核对双方资产,是否具备成家条件,通过则可签发凭证,否则驳回。
其六:婚姻存续期间,若产生殴斗,则以民间斗律处置,不减罪,若情节严重者,加罪,并由官府判离,财产悉归伤者一方。
其七:凡嫁妆,皆归嫁者所有,夫家无权处置,若偷盗挪用,则以民间盗罪处置。
其八:废黜休妻,女男双方若要和离,需报与官府,而官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受。
其九:婚内不得行逼迫之事,若有,则按民间律法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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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户婚之外,昭刑统中还废黜了贱籍,注重人权,并规定不得买卖人口,一经发现,便以死罪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