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个月,沈蒲蘅几乎每周都会抽空过来,只是时间从不固定。而沈荞,就守在这座安静的庄园里,安安静静地等着姐姐,时不时问宋柏一句。
宋柏手里拿着护手霜,挤出一截,牵起她这几个月天天耙地、掌心都磨出薄茧的手,一点点给她涂抹均匀。
“冬天了,医院病人多,你姐姐说过两天就过来。”
沈荞小声嘟囔:“可是……我都已经十天没看到姐姐了。”
宋柏语气不急不缓:“那我现在带你回市区看她。”
沈荞刚要点头,又忽然顿住:“明天吧,我答应了何婶,明天陪她去集市。”
他们住在半山腰,虽没有紧邻的邻里,周边却散落着不少村落。村子多了,久而久之便形成了集市。何婶也是外出采购时,无意间发现附近居然还有定期开放的集市。
问过宋柏的意思后,何婶便常常带着沈荞一起去。
集市上热闹喧嚣,烟火气十足,都是沈荞从前从未见过的新鲜玩意儿。那淳朴又纯粹的民风,更是她从没有体会过的。
集市上的摊主们见沈荞娇娇小小、乖乖巧巧,每次结完账,都会往她袋子里多塞点东西。沈荞也总是弯着眼,礼貌地道谢。
久而久之,本并不喜欢融入人群的沈荞,慢慢喜欢上了去集市。宋柏也陪她去过一次,只是他出众的长相和周身冷冽的气场,与满是烟火气的集市格格不入。只一次,沈荞就再也不让他跟着了。
第二天,沈荞再去集市,买的东西比往常多了不少。何婶觉得奇怪,沈荞只弯着眼对她笑:“带回去给姐姐。”
何婶这才知道,沈荞打算回市区。
而宋柏,早已收拾妥当,等着她。
等她从集市满载而归,他牵起她的手,带她上了车。
车外寒风凛冽,车内暖气十足。
一早就起床赶集市的沈荞,上车没多久就困得睁不开眼。宋柏微微调整坐姿,拿起一旁的大衣,轻轻拍了拍自己的大腿。
沈荞很自然躺了下去,宋柏将大衣盖在她身上,手掌轻搭在她肩上,一下下拍着。
“睡吧。”
从郊区驶入市区,车程将近两个小时。宋柏看着文件,躺在他大腿上的沈荞则睡得深沉。
车子
驶入市区时,已经是中午。宋柏轻声叫醒她,带她吃过午饭,才问她。
“想去你姐姐家等,还是跟我去公司?”
沈荞思索了下,还是决定去姐姐家。
宋柏有个会议,只送她到了楼道口。
几个月没回来,老旧的楼道重新翻新刷过漆。沈荞一路走上四楼,站在姐姐家门口,按上指纹解锁时,下意识瞥了一眼对面那扇门。
陈延,已经很久没有消息了。
她正出神,门锁“嘀”一声弹开。一只毛茸茸的小狗从门缝里窜出来,热情地扑向她。沈荞被打断思绪,唇角弯起笑意,蹲下身抱起小狗,转身走进屋里。
楼道虽焕然一新,屋内却还是老样子。就算她许久不回来,她的房间也一直被好好留着,一尘不染,连被套都是新换的。
她回市区的事,并没有提前告诉姐姐,一看就知道,是她姐姐一直细心打理着这间她很少居住的房间。
沈荞抱着小狗在屋里里打转,保镖也把沈荞从集市里买回来的东西拎了上来。
沈蒲蘅拖着一身疲惫从医院出来时,天已经彻底黑透了。她沿着路灯慢慢走回家,一抬头,就看见自家窗户里透出的那片暖光。
她还以为是陈青野回来了,正纳闷他今天怎么这么早,推开门,就看见客厅里坐着一道熟悉的身影,正对着她温柔地笑。
“姐姐,你回来啦?”
是沈荞。
她的突然出现,已经足够让沈蒲蘅惊喜,而更让她心头一暖的,是桌上满满一桌子热气腾腾的菜。
“荞荞,这些……都是你做的?”
沈荞轻轻点头。
这几个月,她除了打理着姐姐想种药材的地,也跟着何婶学起了下厨。这件事她一直没声张,就连姐姐去庄园看她时,她也没露过半分,就是想给姐姐一个惊喜。
沈蒲蘅确实又惊又喜。就连随后和宋柏一起进门的陈青野,脸上也露出了几分难得的意外。他不是惊讶沈荞会做菜,而是惊讶宋柏居然会舍得让她进厨房。
一顿饭下来,沈荞被夸得眉眼弯弯,称赞大多来自她姐姐,至于陈青野的话,她直接选择性忽略。
饭后,洗碗的活照旧是陈青野的。姐妹俩窝在客厅里说悄悄话,宋柏则倚在厨房门边,安静看着陈青野洗碗。
“不考虑请个保姆?”
在商场沉浮多年,宋柏见过太多人,却从没见过像陈青野这样的。明明身家不低,也赚了不少钱,却依旧守着这套不足百平的老房子,在狭小的厨房里弯腰挽袖,做着许多普通男人都不愿做的琐事,连个保姆都没请。
陈青野手上动作没停,语气平淡:“她爱干净,不喜欢陌生人进家里。”
这一点,她们姐妹倒是一模一样。
宋柏没再多问,只淡淡开口:“麦通半导的黄科约我明天打球,你一起过来。”
这一年多,宋柏虽在逐步将集团的核心事务交给宋康,可他自己创立的投资公司和其他产业,却始终在他掌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