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问题是那男的死了。
不过傅濂还有另一种大胆的想法,先帝仁宗时期的诏书汇编《嘉祐编敕》中,有一条是这么写的:“谋杀人伤与不伤,罪不至死者,并奏取敕裁。”大致意思是,《敕》作为对《宋刑统》的补充,规定了无论受害者死亡与否,如果施害者罪不至死,就可以按此条规定予以一定的减刑。
那么现在的问题就是杀人者到底算不算“罪不至死”。傅濂认为这是极有可能可以争取到的:“死者欲强占养女,违背天伦,过失极大!”
宋连提交所有的证物、勘验报告之后,将由他的同事、提刑司推官判官录问、复核,如无异议,将交给第三方独立法官核验卷宗,再无异议,提交判决委员会,他们会起草判决书,经过全体讨论、集体签署。
最后由首席法官,也就是开封府知府下达正式判决书。
在执行死刑之前,犯人都有机会“翻异别勘”,前提是提供足够“翻案”的证据。若是对死刑有疑问,必须上报到中央复审。
不得不说,北宋这一套繁复的司法流程,虽然使得判案效率变得极为低下,但从一定程度上确实能降低冤假错案的概率。
傅濂与推官判官反复讨论,觉得此案在接下来的审判流程中还是有极大希望能争取个不死的。
宋连在旁看那傅老头为了一个素未平生的贫民百姓,不遗余力地翻法典找空子钻,突然觉得老家伙也不那么烦人了。退一万步来说……
算了,退一万步有点累。
04
云娘跟着宋连忙活一天,完全忘记了自己的食铺还在让两个不得了的人物帮忙照看着。
李士卿和苏轼愣是坚守岗位,一直干到店铺打烊才收工下班,各回各家,扎扎实实体验了一把社畜生活。
李公子一进门就看到闷闷不乐的宋连,孤零零坐在小凉亭里,无惧蚊子骚扰,只是一杯又一杯给自己添酒。
他默默坐在宋连面前,将宋连手中的酒杯换成了茶盏:“醒酒的,这次没有符水。”
但宋连并没有笑,而是推开了茶盏,又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
“你知道吗,我看过很多遍你们的律法,很多遍,”宋连打了个酒嗝,眼神已经有些迷离,“你们的女子,是可以主动提出离婚的。她们母女俩,只要提供家暴证据,就可以和那个男人离婚的。都不需要离婚冷静期!”
他又端起酒杯,放在嘴边,没有喝,而是看着李士卿:“她们是不知道可以离婚吗?可能是,也可能不是。”
“宋检法,你已经醉了,应该去休息。”李士卿想要夺下酒杯,被宋连躲开了。
“离了婚,她们母女也只有死路一条,不离婚,也是死路一条。她们被糟蹋死,那傻x也不会被判刑!这就是你们的法律!”宋连越说越激动,“所以只能这样,只能让他死!杀了他,还可能有一线生机……”
他突然站起来,把杯中剩下的酒又喝完,一甩手将酒杯砸在地上,摔的粉碎。
“你们满朝文武,那都是什么角色?嗯?那可都是写进史书名留青史的文豪才子!可他们都在干什么?在研究皇帝到底该有几个爸爸!在争论皇帝该不该管他亲爹叫爹!这种狗屁问题值得一屋子千古名士争论得面红耳赤吗?那些真正生活在水生火热中的百姓呢?那些被老公打死、被后爹糟蹋的女人们呢?那些交不起赋税自断手脚、杀父或自杀的男人呢?!他们的命还不及一声爸来的更重要吗!”
他无力地坐回石凳上,两手无力地垂着,眼睛直勾勾看着地面,嘟囔着:“那么多厉害的人物,明明可以做更多改变历史的事……如果早在这个朝代就已经有了更全面的立法,一千年后……还会有那么多人间惨剧吗?”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整个人倒在桌上昏睡了过去。
李士卿轻轻叹口气:“痴人。”
“天道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律法、朝堂、君父之名……皆是人道之器,时移则器易。你所见的‘千年’,于天道而言,不过一瞬。你所痛惜的‘惨剧’,亦是这浮世轮回中,众生必渡之劫。”
他站起身,拿起自己的外袍,轻轻地披在了宋连的身上,转身离开。
但没走出几步,又回过身来,重新看向那个眉头紧锁的宋检法,眼神中那种超然物外的淡漠,似乎被一种前所未有的情绪所取代——那是一种好奇、困惑。
他负手立于空旷的庭院中,望向深沉的夜空,目光再次回落时,竟有了一丝连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决意。
“你若执意要在这‘人道’的泥沼中,为他们劈开一条生路……我便……陪你试试。”
作者有话说:
来来来,跟我一起复习一下知识点:北宋百姓人家管女儿叫“姐儿”,不管排行老几是姐姐是妹妹,统称“姐儿”
别混淆哦!
第105章 没有免费的午餐,但有免费的加班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