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少卿刚考中举人,被富商蒲大郎纳入“贤婿池”中,归类到了“潜力股”打算好好栽培育苗一番,万一中榜他就能即刻领取乘龙快婿一只。
满少卿也很努力, 不负蒲家众望, 在商税案谋了个“铁饭碗”。
彼时变法还未开始,汴京城内的商品和物价都控制在富人大姓手中,比如之前的王彦之,再比如蒲大郎。
外地商人想进汴京做生意就得先到他们这些行业寡头门口“拜码头”。这商品能不能入市, 以什么价格入市, 都是蒲大郎说了算。
这些还不够, 蒲大郎在商税案中还有满少卿做内应。只要是蒲大郎商会的丝绸布匹, 在“榷场”过税卡的时候,满少卿就会打点同事,将那些上等珍惜的“苏杭锦缎”估价为中等的“普通绸布”。这样一来, 同样一船货, 蒲大郎要缴纳的税款只有竞争对手的一半。蒲大郎又掌握着定价权, 卖的时候再抬高售价,如此一来,利润便是同行的一倍甚至更多。
有些货物甚至可以在满少卿的操作下, 归为“官方采办”或“进贡”的商品, 以便整船整船的免税。
满少卿更可以利用职务之便, 苛卡蒲大郎友商的货物,对他们进行最严格、最繁琐的检查。即便最终查不出问题, 竞争对手的船只也必须在码头耽误十天半个月。
尤其对于一些流行时尚单品,十天半个月,足以抢占汴京市场,也足以丢掉汴京市场。货物错过了最佳销售时机,还要支付高昂的滞留费,不死也要脱层皮。
有满少卿在,蒲大郎还能参与“管倒”,垄断信息。满少卿作为户部官员,能接触很多经济层面的“内部消息”。在边防吃紧的时候,朝廷有可能大量采购绢布做军用帐篷。满少卿便将这些机密消息提前透露给岳父,蒲大郎则在市场上悄悄囤积大量绢布。一旦朝廷正式下达采购令,布料价格飞涨,蒲大郎趁势高价卖出,赚取巨额差价。
富商与女婿里应外合,赚的盆满钵满。
但是,赵顼上台了,王安石进入内阁,摧枯拉朽开始了一系列变法。满少卿与蒲大郎的合作也出现了缝隙。
02
事情的起因是有一个叫魏继宗的官僚,上书建议赵顼设置“常平市易司”的机构,选择懂经济事务的官员来执掌。这个机构的职责就是对商品市场做宏观调控。比如,市场上某种货物价格太低,市易司就抬高价格去收购,这样可以保护商人的利益;反之,市场上某个货物价格高了,市易司就降低价格,让百姓的利益得以维护。
并且,这个市易司还可以在商品买入卖出的环节当中按比例“取余息”,也就是赚点差价上交国家,为国库创收。
这样一来,调控市场价格的就不是富商,而是官方。富商们不会因为保自己的利益而打击外来友商,外地商人愿意来汴京做生意,有了良性的竞争,也能调控市场价格,最终惠及了汴京的百姓,可以用合理的价格买到商品,同时国库也增加了收入。
四全其美。
这种既利民又利国的方针,自然立刻得到了赵顼的赞赏,他与王安石合计之后,决定采纳魏继宗的建议,先在汴京城进行试点。
新设置的“市易司”将从汴京城各行业的行会中,招募一批经销商,和一批加入行会的商人。经销商和行人其实就相当于买手,负责花平价的价格,为市易司买入货品。
外地客商到汴京之后,可以选择将货物直接卖给行会,如果对行会不信任,也可以选择通过买手卖给市易司。交易可以选择货币支付,也可以折换其他商品进行兑换。
市易司买下这些货物之后,会根据各商铺上交的保证金、押金等,把这些货品分发给商铺分销。结算期有半年也有一年,时间段利息少,逾期不和市易司结算,每个月再额外收取滞纳金。
按照魏继宗最初的设想,这条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击像蒲大郎这样搞垄断兼并的大商人,让整个汴京城的商业市场活跃起来。实际上新法刚推行之初确实也有这样的功效。
蒲大郎从过去的“规则制定者”,变成了“规则遵从者”,仅仅一年当中就损失利润高达数千万贯!更要命的是,新法还要求富商们“均税”,蒲大郎每年还要上缴高额赋税!
这相当于将蒲大郎的家底釜底抽薪了。他毕生建立起来的商业帝国在一夜之间,就面临着被“国有化”和“重税压垮”的双重危险。
他立刻找到女婿满少卿商量对策,但满少卿却对此反应平平。
世人皆知,王介甫是赵顼面前的大红人,皇帝都要尊称他一声“老师”。二人的改革正如火如荼,已经有些“神挡杀神佛挡杀佛,逢山开道遇水架桥”的意思。即便是司马光这样的名臣宰相提出反对意见,都会被皇帝无情驳回。满少卿这种蝼蚁小官,胆敢说不,恐怕乌纱帽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