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与现如今截然不同的人类世界,人工智能、赛博社区高度发达,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堪比中学生追星族换“墙头”。现在血族用的数码产品让乌鸦感觉熟悉,其实应该是怀旧式的熟悉……那些老旧设备都是他小时候见过的了。
而另一边,“黑晶”的出现改变了社会结构。
“黑晶”是一种坚硬、化学性质稳定的矿石,一开始,人们只是把它当成一种不太贵重的宝石,类似水晶玛瑙,拿来做些中低价位的首饰。直到乌鸦出生前十五年,人们发现它被某种特定波刺激后,其原有微量辐射能量密度骤变,这种辐射能与人体产生神秘的交互,甚至改变人的生命形态。
激发的黑晶能在一定程度上让原本不可再生的细胞再生,逆转不可逆的伤害,于是一经问世,就被广泛应用于医疗健康领域,大规模向社会推广。那些年关于“黑晶”的研究立项像雨后春笋一样往外冒,很快人们发现,一小部分人会被黑晶激发出魔法一样神秘的“特殊能力”,学界将其命名为“火种”。
火种的比例大约是人群中的5%,不算高,但比如今血族天赋者占人口比例的数字大多了。
一时间,各国都陷入了“黑晶”热,各种特殊能力者让人眼花缭乱,什么稀奇古怪的能力都有。“黑晶”造成了许多让人应接不暇的社会问题,短短几年内,就如工业革命和互联网一样几乎改变了整个社会的形态。
那是个科技与魔法并存的世界,互相别苗头似的飞速发展,两条“腿”并行。
不像现在,两条“腿”都是瘸的。
血族返璞归回了封建社会,用着五百年前就淘汰的破手机,人类倒退的步子更大,恨不能撤回原始社会,电也不用,靠钻木取火做饭。
血族的“天赋”出生就是死的,除了七大神圣天赋毫无成长性,人类就更完蛋了,百花齐放的特殊能力一个也见不到了,就剩下三条路线,几小撮一只手能数过来的方向。
他和混乱的盛世一起降生,出生那年,“黑晶”的讨论热度已经到了顶峰,第一版的《黑晶管理法案》已在预热。
据说他的母亲——第一个母亲,不是伯爵——是个美丽的痴呆。
她以前大概是有监护人的,因为她最早出现在大街上的时候样子很体面,是受到过精心照顾的样子。监护人不知是死了还是不要她了,她懵懵懂懂地在外流浪了一阵,挺幸运,没死在哪个臭水沟里,被人发现后收容了,只是当时已经怀孕数月。
他的出生也不知该算早产还是流产,反正是起事故,一落地就进了新生儿重症监护。那时候对黑晶的管制还没那么严,医院的重症监护室里会用到“黑晶”,垂死的婴儿和黑晶产生了特殊的共振,居然奇迹似的活了下来。
四年后一次体检中,他身上检测出了活跃的黑晶辐射,被认为是罕见的“黑晶能力携带者”。
四岁的孩子,再加上早慧,已经能记住很多事了。
他记得保育员妈妈紧紧搂着他的手,也记得她身上洗涤剂的香味。
他的亲生母亲早就不知所踪,是保育员带大的。
保育员是个温柔耐心的中年妇女,干活利落,粗糙的手总是洗得很干净,抹上茉莉花味的手油,那双手就像有了魔法,不管多皮的孩子,被她摸两下头,立刻就能老老实实地睡着。
他叫她“妈妈”,看了些不知所谓的电视剧和小说,就跟她乱吹牛皮,说“长大以后发财了,要用麻袋装钱给妈妈花”。
那时候他没看懂“妈妈”脸上的苦涩。
他的第一个名字也是她取的,叫什么忘了,那名字他弃之不用很久了。因为四岁那年,有一天,他“妈妈”把他从午睡中叫醒,给他穿上过年才有的新衣服,说要带他出去玩。
然后他就再没回过福利院,“妈妈”把他卖给了专门搜罗“黑晶能力携带者”的新兴犯罪团伙。
至于为什么,他没去追究过,反正一个未来的“火种”很值钱。
而人总是需要很多钱。
“妈妈”大概有点急,等不到他长大发财了,她还挺明智的,因为这笔财他两辈子都没发起来。
那个组织成了他第二个家,这家很大,跨国。里面百花齐放,杀人的、放火的、搞恐怖袭击的……什么专业都有,大家从七大洲走到一起,就是抱持着同一个信念:认为火种应该颠覆现有的社会等级,建立自己的政权。
他跟其他“携带者”幼童一起,被安排了繁重的学业,还有一个养父。
周围的小伙伴们一个又一个地觉醒了自己的能力,成了“火种”,只有他迟迟没动静。于是养父给他起了第二个名字,喊他“废物”,动辄殴打。
他臭不要脸的精神和卓绝的逃命技巧就是那时候磨练出来的。
虽然“废物”这名字不太好听,但他天生是个乐天派,把童年过得有滋有味。每天跟养父、还有那些闲得没事想踩他一脚的人斗智斗勇,其乐无穷。被蓄意扔到困难任务里送死,他每次都能开开心心地回来,看见讨厌他的人气得扭曲的脸,他就更开心了。
除此以外,他还有朋友,一个比他大几岁、又仗义又爱照顾人的大哥哥,一个所有人都喜欢的天使妹妹,还有个抓尖好强、老爱跟他别苗头吵架的“臭拧巴”。
大哥讨厌别人叫他“废物”,给他起了第三个名字。
乌鸦觉得自己当时不应该接受,给他起名字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第100章 旧迹(一)
那名字有很好的寓意,大哥翻了两天书才翻出来的,实在难为他,他们都不知道学校的大门朝哪开。具体是什么说法乌鸦已经忘了,毕竟几百年过去,不能指望他对每一段儿时记忆都印象深刻。
相比起来,浮在心头的,倒是那几年大家朝夕相处的零碎小事。
从六岁到十三岁是别人的童年,乌鸦的前半生。
他跟这三个人一起长大,打架、和好、相依为命。
后来乌鸦真正长大以后回忆起那一段,感觉那就是他后来讨人嫌性格的起点。在这个小孩团体里,他养成了自己跟人交往的模版:比他大的要溺爱他,比他小的要捧着他,跟他差不多的要被他玩弄。
大哥的火种能力是身体强化,能调整身体局部的硬度和肌肉强度。如果格斗练得好,这火种能力是王炸,可攻可防。攻可以把四肢抡成神兵利器、脑袋变成大铜锤,防可以让部分皮肤刀枪不入,简直是狂战士预备役,能把所有热爱“哼哼哈嘿”的小孩都羡慕哭。
但大哥本人一点也不爱“哼哼哈嘿”,他性情温吞,总是在小心翼翼地观察别人脸色,从来不与人发生冲突。训练的时候他也总是欠几分血气,每每因此挨罚,倒是做饭的手艺是一绝,尤其点心,堪比专业大厨。
乌鸦生病不用吃药,大哥给他蒸块蛋糕准好,不管生多大的气,一屉糖桂花豆沙团子准能给他哄得服服帖帖。
乌鸦年少时,性格自我得好像金刚石,什么都磨不变形,因此自然而然地会被温柔包容的人吸引。他年幼时迷恋保育员妈妈,稍大一点迷恋大哥,后来大概一辈子也逃不脱这个审美。
“臭拧巴”就不行,那是另一块金刚石,那货闷、倔、脾气又臭又硬,嘴里没一句好话,一点就炸,乌鸦日常把他当可循环利用的小鞭炮玩。
拧巴的火种能力是“窃听”,能用自己的精神标记窃听对象,比窃听器隐蔽得多,乌鸦一直认为这能力非常猥琐,经常变着花样利用他这能力欺负他。
这一类的火种能力对身体素质没什么强化作用,有时候拧巴被他惹急了,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地跟他上演全武行,俩人动手也是半斤八两——这种事平均两三天一次。打过火了妹妹就去告状,把大哥找来,一手拎一个强行分开。
妹妹比乌鸦小半岁,比那个叫草莓的小姑娘还乖巧,小时候是个小跟屁虫,大一点,就变成了个奇迹一样的漂亮孩子——假如她是生在正常家庭里的正常人,说不定能去当个小童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