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千点点头,傻狗再三保证自己一会就回来。
还当他要去逛多久,结果还不到二十分钟就冲回来了。
他兴高采烈地晃着手里的袋子宣布:“我买了情侣t恤哦。”
顾千扬扬下巴。
“看看?”
季留云就欢欢喜喜地拿出衣服展示。
一件印着“天干物燥”。
一件印着“kiss me now”。
妈呀。
土味情话都算了……
这两件衣服的颜色,该怎么形容呢?大概就是路边的荧光交通锥和烤糊的金针菇跨越世俗相爱的结果。
惊悚的底色,荧光的描边,浮夸的立体效果。
所有元素搭配得七颠八倒,傻狗能买走这两件衣服,不但拯救了其他顾客的眼睛,还替店主清理了库存。
和做慈善没有区别。
顾千默了几秒,决定伸出中指一根来安慰自己的审美。
也就是他举起中指的瞬间,季留云把手里攥着的戒指套了上去。
动作又快又准,像是算好了时间。
“我套住你咯。”他说。
顾千低头看去,是玩具贩卖机里那种最普通的塑料戒指,蓝色的,上面有一只招手的小企鹅。
他摸了摸那个戒指,边缘还有不太整齐的毛边。
顾千仔细地摩挲着那个小企鹅,说。
“小孩子才喜欢这个。”
接着他抓起季留云的手翻来覆去地看。
顾千抬眼,目光包含审视。
“你没戴?”
季留云愣了一下,随即不好意思地说:“我本来想的,但是只抓到了一个。”
“你不会接着抓?”顾千问。
“没钱了……”傻狗的声音趋近于无。
“兑换硬币要去外面,不想让你等哦。”
原来是先帝创业未半而花光预算。
“走!”顾千拽着傻狗去换硬币,之后径直前往娃娃机。
一次、两次、三次……
“顾千……”
“闭嘴。”
终于,第五十三次,他们抓起了一个同款蓝色戒指。
顾千不由分说地捞起季留云的手,套去了他中指上。
季留云如获至宝,美滋滋地说。
“你是全世界最棒的男朋友哦!”
“你知道就好。”顾千很满意。
他低头去看牵在一起的两只手,塑料圈上两只小企鹅面对面地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