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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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沈从仪是真正的农家子,有些人还真想去试一试这位小三元的水平到底如何。

可惜,沈从仪竟然有一位那样的老师,还有一位生意做的不错的兄长。

沈从仪去了参加了两次文人集会之后,便觉得十分无聊,日后不再经常参加,对外说自己要潜心读书。

【作者有话说】

撒花撒花,作者终于写完了这个剧情了,后面就要到仪哥儿长大了~

成年人

日头高照。

秋收过后,蜿蜒曲折的乡间小路两旁全是光秃秃的田地。

如今天气怪,早上冷的冻人,中午却很是暖和。

卖货的货郎把肩上的扁担放下,擦了擦脸上的汗。

一转头就看见前面有成群的村民手里拿着着小板凳,有说有笑的正往前面赶。

货郎把扁担重新背上,加快脚步追上去。

等走进了之后,就听见前面几个人正说着要去看沈家村唱大戏的事。

货郎脸色一喜,沈家村要唱大戏,附近的村民肯定也要去看,这时候他去沈家村卖货,肯定能卖不少。

货郎凑近些开始搭话,“沈家村怎么突然要唱大戏了?”

一人回答,“沈家村出了位举人老爷,如今要庆祝呢。”

货郎一惊,“举人老爷?”

“听说就那位举人老爷的哥哥是做买卖的,前几天办了五天流水席,又是杀猪又是宰羊的,如今又要唱七天大戏哩。”

“我听说那五天流水席,一天杀一头猪宰一只羊,煮肉的香味都快传到隔壁村了。”

“谁说不是呢,听说还有人带着家财要去举人老爷家做奴才呢,可惜举人老爷没收。”

“还有这种事?”

“这有什么稀奇的,镇上还有人家想把自家女儿送给举人老爷做小老婆呢,举人老爷也不收。”

货郎见缝插针的说话,“那举人老爷,想必是年纪很大了吧。”

“哪能啊,举人老爷才十七。”

货郎惊的差点跌倒,“什么?十七?”

沈家村。

苏壹坐在椅子上看着前几天的礼单。

沈从仪则是坐在苏壹身边,手里拿着一卷书。

十七岁的少年郎长的极其俊秀,面白如玉,黑发如瀑,一双漂亮的桃花眼,左眼角下方的颗小小黑痣给整张脸更添一丝风采。

沈从仪开口,度过变声期的少年,如今声线温润,他道:“供芳绸庄的掌柜送来几匹毛料,今年冬天哥哥用那毛料做两身冬衣,穿在身上肯定暖和。”

嘉佑五年,也就是今年,沈从仪参加秋闱,顺利中举。

前几日中举消息传来,苏壹还没高兴一会儿,就有不少人上门送礼拜访。

苏壹知道这些人会送来不少东西,但是送女儿的,带着全家一块送钱送田想给他们家做仆人的,还是把苏壹吓了一跳。

匆忙的接待收礼之后,苏壹就开始庆祝,当初仪哥儿考上秀才,只能说他半只脚踏入士族的行列,如今仪哥儿考上举人,那就是彻底是官老爷了。

就是如今沈从仪不再往上考,去县衙做个教谕也完全没问题。

苏壹道:“那毛料我看着不错,让人给你做两个手炉的套子,省的冬天冻手。”

听了哥哥的话,沈从仪心中有些无奈,又有些说不出的开心,他明明是想让哥哥把那料子用了的,结果哥哥还是想着自己。

苏壹打了一个哈欠,这几天他一直都没休息好。

沈从仪道:“哥哥去睡吧。”

苏壹揉了揉眼睛,“可……”

“一切有我。”沈从仪道。

苏壹点点头,“好吧,交给你了。”

苏壹走向里屋,一边走一边解身上的衣带子,沈从仪就跟在苏壹后面接衣服。

看着哥哥睡着的身影,沈从仪关上门走了出去,继续看书。

没过一会儿,马于从外面走进来。

沈从仪道:“哥哥睡了。”

马于顿了顿,道:“是沈家人的事。”

沈从仪淡淡道:“哥哥不喜欢沈家人,等村里的事情忙完,我和哥哥还要去铺子那边住,别让这些污糟事烦哥哥。”

马于点头,“我明白,我会让文忠叔帮忙解决沈家人。”

如今银宝的父亲郭文忠已经做了两年沈家村里正,沈家人的事可以拜托郭文忠来解决。

沈从仪把手里的书放下,“当初他们一族对我和哥哥不闻不问,如今不去寻他们晦气已经是我和哥哥大度了。好好盯着他们,防止他们用我和哥哥的名义惹出什么乱子来。”

马于点头,“我明白,我会派人好好留意他们的。”

七天唱大戏很快结束,接下来的天气一天比一天冷。

苏壹听了沈从仪的建议,又住进了平安城的铺子里。

因为铺子的屋子不多,正房只有三间,左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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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书房,只有右边一间卧房,如今还是苏壹和沈从仪住一间。

经过三年前的书法会盟,苏壹铺子的平安墨彻底在平安府一带打出名气,铺子又经过苏壹这几年的细心经营,文墨斋渐渐在平安城站稳了脚跟。

铺子日常文墨都来供应平安城几座大大小小的官府,仅这些订单,就足够苏壹的铺子赚上不少。

苏壹手里有钱,还和官府的人熟悉,生意红火。

沈从仪考上举人,苏壹根本不会因为家里没钱,去收乡绅们送来昂贵“贺礼”。

因此,沈从仪直接拒绝那些人送来的昂贵“贺礼”,也不会被人在背后议论他迂腐。

转眼又到了一年春节。

今年有了举人功名的沈从仪多了不少应酬,当然苏壹的日常应酬也不少。

应酬太多实在烦人,苏壹提前就带着仪哥儿回了村,还给铺子的伙计们放假。

过年之后,又过了七八天,苏壹才带着沈从仪回了铺子,不过照样没开工,只有冯嫂子每天定时过来做饭,做完饭就回家。

苏壹不知道仪哥儿的生日,但仪哥儿过了年就十八岁了,在自己前世,十八岁属于正式成年,于是苏壹决定抽空给仪哥儿办个成年典礼。

过了十五元宵节,苏壹的“应酬”基本上没了,铺子也没开张,有了空闲时间苏壹就想给仪哥儿办成人礼。

这天沈从仪出门参加诗会,苏壹给冯嫂子放假,自己开始准备晚餐,还特意准备了一个奶油蛋糕。

天色渐暗,苏壹觉得今天仪哥儿回来的有些晚了,就在他想要出门的时候,突然听见门外传来急促的敲门声。

苏壹连忙走过去开门,迎面扑来一股酒气。

苏壹心中一紧,“怎么喝成这样?”

王叔扶着喝醉的沈从仪,“今天小粮没跟着,小东家从里面出来的时候就这样,东家您看……”

苏壹伸手去扶仪哥儿,“没事,我扶仪哥儿进去休息,王叔你也累了一天了,早点回家休息吧。”

王叔有些担心,“不如我帮东家一块扶小东家进去吧。”

苏壹知道仪哥儿从小就不喜欢让别人碰自己,摇头,“不用,仪哥儿还有意识,我能扶动他,天色不早了,王叔早些回家吧。”

王叔也跟了苏壹几年了,知道自己这位东家是在和气不过的,点头答应,“好,那我就回去了。”

苏壹把门插上,扶着仪哥儿进屋。

沈从仪从十五岁开始就疯狂长个子,苏壹怕他营养跟不上,每天肉蛋加骨头汤不断的给他补。

即便这样,长身体的那两三年,沈从仪每天半夜还会因为生长痛外加腿抽筋惊醒。

刚开始沈从仪忍着不说,还是有一次苏壹半夜起床喝水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这件事。

于是每天夜里苏壹都会给沈从仪拉腿按摩,减轻疼痛。

可能是营养没落下,原本瘦瘦小小的沈从仪,如今个子比苏壹都要高,再加上他每天坚持晨练八段锦,日常练弓,骑马。

如今十八岁的沈从仪清瘦又高挑,同时也不是普通书生那种跟竹竿似的干瘦,而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那种。

之前苏壹还见过沈从仪的六块腹肌,这让苏壹羡慕了好久,前世的时候他就练不出腹肌,如今重活一世,还是练不出来。

昏暗中,苏壹一个踉跄,连带着沈从仪也一个踉跄。

温热的呼吸打在苏壹耳边,让他感觉有些痒。

“…嗯。”沈从仪轻哼一声。

苏壹莫名觉得觉得仪哥儿的呼吸有些不太对,这呼吸也太粗重了些,于是他加紧把仪哥儿扶进卧房。

沈从仪其实喝的并不多,身上的酒气重是因为衣袖里倒了酒,他只是感觉头有些昏沉,而且浑身燥热。

沈从仪不是小孩子,这些年跟在老师身边也参加过不少酒宴,他发现自己不对劲的时候就立即明白自己这是中招了。

于是他立马花钱买通了一位伙计,让他带着自己去后门走,等上了自家的车,就立马让王叔赶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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