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一个原黑土部落的幼崽皱起了眉头,小脸上全是讨厌:“不好吃,没有味道。”哪怕刚变成人形没几年,这种食物的味道也给他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听到幼崽的话,灰念也有点不好意思:“嗯,是不太好吃,有其他食物的时候,我们不会吃这些。”
白朔了然,好吃就不会留下那么多种子了,许多羽族没有种植的概念,很少专门为了来年的收成留种子,能够意识到不破坏幼苗的都是少数。对羽族来说,每年都尽量收集到更多的食物,如果一个地方待得时间久周围食物变少,直接搬家就是。
因此好吃的食物,即将成熟时就能吃得一干二净,只有数量多或者不好吃的食物才能留下种子,而葫芦,显然是两者都占了。
葫芦不像其他瓜果蔬菜,有自己独特的吸引人的味道,而羽族做饭时又一贯简单,要么煮要么烤,在烧制出陶器之前,部落只有几口石锅,烤就成了最多的选项。
黑土部落的物资比他们部落还要少,烹饪食物的方式更不用说了,将葫芦烤了吃,或者直接吃,味道当然不会好。
但换一种吃法就不一样了,葫芦炖肉炒肉,或者切成条晒干再炖肉,都是不错的食材。葫芦本身没什么味道,但和其他食物炒或炖在一起就不同了。
“可以吃的,不过不是烤着吃。”白朔抬手摸摸离自己最近的一个,往后伸手,“给我一把刀。”
部落里的人虽然信任他,但上到花永下到幼崽,特别是他们一家,都不允许他带刀,不止刀,连大一点的兽皮袋都不让带,白朔最近拿到过最重的东西,就是陶币,还是在其他人没注意到的时候拿的。
闻言,离他最近的乌焰伸手拎着葫芦,另一只手拿刀割掉上面的藤蔓。
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乌焰已经将葫芦放进了一旁的背篓中。
只说了一句话的白朔:“……”好吧,力气大了不起。
知道自己的力气比不上其他幼崽,白朔也没有逞能,而是认真挑选起来。
即将成熟的不能摘,因为瓤已经干瘪了,味道不好。很小的不摘,太嫩的下锅就找不到了。形状好的也不摘,留着成熟以后做容器。
挑挑拣拣下来,只摘那些个头不小,但又没到成熟期的的歪瓜裂枣。
南瓜也摘了几个,相对来说,南瓜就不用挑了,成熟的都摘走。
回到部落后,白朔先去翻找贝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