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第二次入室枪杀时,他都留下了目击证人。
而这次他已经提前预告了,不能再出现疏漏,否则不是白白获得了这么多关注度。
只有任慈被枪杀,而他逍遥法外,凶手才算是完成了目的。
“所以,任慈实际上是安全的,”比尔接道,“因为他不能在公共场合开枪。”
洛杉矶可是个繁华的大都市,相对?而言,警方的侦查技术也更为先进。
公共场合行凶,他百分百会被抓住。
“一个封闭且无人的室内,”任慈想?了想?,“可以为他制造一个机会。”
听任慈总结到这里,戈尔曼才慢吞吞出言:“既然如此,他肯定会在确定能够完美离开时才会出手。”
任慈看向戈尔曼:“你?的意思是?”
戈尔曼笑了笑:“换做是我?,会在足够熟悉,熟悉到我?能逃脱的地点行凶。”
任慈:“那也得我?能够前去?才行。”
戈尔曼:“你?是为了查案而来,我?的任慈。”
任慈的心中一凛,顿时明?白了戈尔曼的意思。
她?猛然抬头看向克莱尔,明?亮的目光把记者吓了一跳。
“还是得靠你?,克莱尔,”任慈勾起嘴角,“既然凶手已经在关注你?的报道了,劳烦你?再次曝光我?的行踪。”
“要?我?写什么?”
“第一案发现场发现了新的线索,足以确认凶手的身份,fbi正在秘密调查。”她?说。
足够熟悉的地点,还得任慈能够顺理成章前往。
那自然是曾经的案发现场了。
凶手足够自恋,但他并不是个心思缜密的人。任慈觉得,光是听到新线索就足够他重返曾经的现场了,更遑论这是完美的作案场景。
比尔点头:“就这么办,我?去?通知当地警方配合。”
克莱尔迅速记下三?位fbi的讨论,这对?她?的新闻报道可大有作用。小报记者非常兴奋:“我?这就回?去?写……主编一定会高兴疯了的!”
说完她?收拾好东西,转头就准备离开。
戈尔曼教授平静地瞥向克莱尔的背影,若有所思。
…………
……
只是现实情况总是会有落差。
计划很完美,但在第一个环节就难以推进:比尔花了很长时间才说服当地警方配合。
fbi到底是“外来户”,还要?凌驾于警方查案,当地警察本就多有怨言。
而行为科学部的办案模式,乃至整个犯罪心理学,在七十年代末都刚刚起步。地方警察可不信这个,只觉得是一帮坐办公室的故弄玄虚。
警方不相信凶手真的会出现,认定这是浪费警力,只派了两名快退休的老警察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