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元末:朕才是真命天子 > 第376章 年终军政大会(五(求月票)

第376章 年终军政大会(五(求月票)(2 / 2)

“三位先生可愿助我,为我执笔,大家共同探讨?”

众人听的眼前一亮,陈遇更是十分感兴趣,当即拱手道,“在下本来就在著‘中国通史’,不过大帅所说的这本‘经济’,闻其内容,想来若能著成,必成当世经典!

“能与大帅这样著书立说的宗师共同探讨学问,故我所愿也,不敢请尔,便是多著一本书,我也写得。”

陶安现在顶着礼仪司掌司的职位,名为礼部尚书,但鲁锦并不怎么重视礼部,别的部门都有实事可做,就他这个礼部尚书是摸鱼的,天天闲的蛋疼,于是当即也拱手道,“臣也愿为主公执笔,共同探讨经济之学。”

汪广洋现在是秘书局秘书,相当于是个顾问,除了回答的问题,提一些建议外,他也没什么事干,于是也答应下来,“固所愿也,不敢请耳。”

“好,那就有劳三位先生了。”鲁锦当即满意点头。

反正让他自己写书是不可能写书的,最多也就动动嘴,让三人帮他记录书稿,最后整理成册,然后自己署个名这样子

见鲁锦说完了著书的事,李善长这才说道。

“既然主公刚才说到了税收,那便将税收也定下来吧,这总悬而不决,等明年夏粮收获再收税时,总免不了一番慌乱。”

鲁锦闻言点点头,于是又对众人问道,“诸位对前宋的五等户分级缴税制度有何看法?”

在场众人中,陈遇今天难得起了兴致,话也多了起来,闻言当即答道,“臣愿试言一二。”

“中行先生请说。”

陈遇当即道,“户等分级最早起于宋太祖时期,当时将民户按资产多寡分为九等,只对上四等收税,下五等的贫户则不收税。

“后来到了仁宗至和年间,因为国家财政短缺,九等户又过于繁杂,难以征收赋税,于是进行了改革,将原来的九等户简化为五等户,五等全要缴税,只是根据贫富等级之分,征收不同而已。

“至于如何划分贫富户籍,则由地方官员定期核查百姓土地、房宅等资产,来评定贫富。

“此政的本意是好的,目的是为了‘量能课税’,富户奢侈,便多征一些,贫户度日艰难,则享有减免优待。

“只是贪官污吏甚多,这政策执行下去便走了样,富户与贪官污吏勾结,强行将自己定为贫户,少交税,贪优免,而贫户却被强指为富户,污吏随便指着一片碎石河滩,便说那是贫户的良田,让贫户多交税,于是导致贫户只能弃家流亡,破家造反了。”

鲁锦闻言皱着眉,若有所思,又问道,“那你们觉得,这政策是好还是不好,如果施行分级课税,如何才能避免这种事情发生呢?”

“这”众人闻言都思考了起来。

秦从龙想了想说道,“量能课税是没问题的,此乃仁政,既能减免贫苦百姓的税赋,又能不使国家缺少财政,此政的关键在于,应该如何划分户等,才能让下面的官吏少钻空子,不钻空子。”

在场众人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但分户等,就需要有人去查,那该以什么为标准划分贫富?又该多长时间重新清查一次?

如果不定期重新清查,那有些人卖了地,或者新买了地,但是官府那里的记录却没变,税不就收错了吗?可是频繁去查的话,那就等于在给贪官污吏创造捞钱的机会,因此这个清查资产的频率应该越少越好。

见众人一时间拿不出主意,鲁锦却早有准备,当即拿出一张自己写好的表格发了下去,这才说道。

“我这里倒有一策,不如单纯按土地多寡收税,土地多寡则以官府的地契为准,地契上有多少土地,就收多少的税,如果有人变更地契,或买或卖,都需到官府公证更改地契,还需缴纳3%的土地过户印税,否则私下里交易土地,官府不予承认。

“这样一来,即便再有贪官污吏指着碎石河滩说那是贫民的土地,百姓也可以不认,一切以地契为准。

“富户的土地多,如果强行隐匿土地,就以地契为准,多余的土地全部没收,反正是它自己不要的.

“如此,分级的标准越简单,下面的人就越难钻空子,不过并非分五等,而是与宋太祖一样,共分为九等户,诸位且看看吧。”

众人接过那张纸一看,顿时无不倒吸一口凉气,这税收的也太狠了

只见上面写着:三十亩以下二十税一,征税5%;30到50亩的十四税一,征税7.14%;

50到100亩的十税一,征税10%;100到300亩的七税一,征税14.2%;

300到500亩的六税一,征税16.6%;五百到一千亩的五税一,征税20%;

一千到三千亩的四税一,征税25%;三千亩以上的,三税一,征收33.3%;

万亩以上者,二税一,征税50%!

好家伙,这下那些良田数十万亩的大地主死定了。

不服你也可以造反,反正我圣武军主力还没撤回来呢,元朝养出来的那些包税大地主们,等着挂路灯就完事了.——

ps:两章一万字,求月票啊大佬们

(本章完)

最新小说: 娘娘媚骨天成,帝王将相皆俯首 可以穿书后,我靠捡垃圾赚翻了 1991?????? NBA???????????? 让你赶工期,没让你名扬海外! 1991我的年代华娱 被绿后:我一天一百万生活费 开局退婚抄家?我靠蜀锦逆袭首富 八零:换嫁小渔村,我成全家团宠 风舞南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