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重生八零,踹了军官嫁首长 > 第217章 全世界最聪明的人之一?

第217章 全世界最聪明的人之一?(1 / 2)

京城理工学院图书馆内,随着中午的来临,大多数人都起身离开了图书馆,朝着学校的食堂走去。当然也有不少人拿出了早上买的馒头或者大饼,就着咸菜、白开水,就在图书馆解决这一顿。

这让沈薇又想起了上一世,为了能多卖几毛钱,她将地里种的菜拿去县城摆摊卖,中午也是像这样舍不得在外面吃饭,便带着馒头和咸菜丝将就一顿。

等菜完了,再去市场买点肉回家孝敬梁远河的父母。

这一世她或许偶尔会吃点冷馒头和咸菜丝,但绝对不会再傻傻地把自己赚来的辛苦钱,拿去孝敬从来没有把她当家人的人。

“我们去吃饭吧。”司马霆提议道,“师妹你应该很少在学校食堂吃饭,味道还是可以的。”

“比法国菜好吃吗?”沈薇问。

说起法国菜,司马霆苦笑着摇了摇头:“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在法国的时候,最盼望的就是吃一顿红烧肉。结果几年下来,一次都没吃上。”

“回来之后吃上了吗?”

“也没有。”司马霆道,“学校的红烧肉跟我老家的做法不一样。”

沈薇想起他老家是苏省,他们那儿做的是苏式红烧肉,除了会偏甜口外,还讲究一个浓油赤酱,而学校食堂的红烧肉放糖比较少,还是以酱香为主。

两者做法虽然相似,但口感上的差距却是很明显。

等哪天有空,就做一次苏式红烧肉吧。

两人一边聊着天,一边收拾好书本,最后还是去了学校食堂。

虽然是星期天,学校食堂的菜还是挺丰富,大盆的豆角茄子烧土豆,红烧豆腐,肉菜是木耳炒肉片,主食有米饭,也有馒头、大饼。

要是买大饼的话,还给配一小碟甜面酱和一根大葱。

沈薇要了一份地三鲜,主食选了米饭,司马霆也要的米饭,不过菜则要的红烧豆腐。

两个人都没有买肉菜,沈薇是因为不喜欢吃木耳,司马霆则是因为她没买。

两人找了个空桌子坐了下来,正准备吃饭,余娜突然端着一盘菜在司马霆身边坐了下来。

“司马师兄,上午我找你呢,你去哪儿了?”

“我在图书馆。”司马霆往旁边让了让,道,“找我有事吗?”

“我写了一篇论文,想请你帮我看看。”余娜道。

“那方面的?”

“超弦理论间的T对偶性和S对偶性,”余娜道,“我认为它极有可能将五种不同的十维超弦理论统一起来。”

司马霆道:“那你可找错人了,我这方面不擅长,你可以找章教授。”

“他……他也很忙啊。”

其实余娜不去找章教授帮忙看论文,是因为她现在也是博士了,而且还是留洋回来的博士,所以已经不是当年研究生的时候了,现在的她已经能跟章教授平起平坐。

找他看论文,岂不是掉了价?

而整个学校,现在就只有司马霆跟她一样,是留洋回来的。

“那要不你跟沈师妹讨论讨论,”司马霆半开玩笑地道。

余娜一抽嘴角,心道师兄你不愿意帮我看,也不用这么埋汰人吧?

沈薇不过是硕士,她有什么资格看她的论文?

说个不好听的,她刚才说的标题沈薇能不能看懂都还是未知数。

不,她肯定听不懂。

毕竟这已经涉及到目前全世界最尖端的物理理论,她一个硕士能听懂才怪了。

“那我还是抽空找找章教授吧。”余娜赶紧转移了话题,道,“师兄,你怎么都不吃肉?”

说着她端起自己的盘子,把里面的木耳肉片分了一半到司马霆的盘子里。

她的动作太快,司马霆都没来得及拒绝,只能问道:“一份菜的分量也不多,你给我了你自己够吃吗?”

“够了,”余娜道,“回来之后,我才发现我已经吃不惯国内的菜了,炒得油乎乎的,各种调味料也放得很多,把食材原本的味道都掩盖了。与其说是吃菜,倒不如说是吃调味料。”

说着她还一声轻叹,道:“好怀念在美国的时候,每天都能吃汉堡包。”

沈薇差点没有一口饭喷出来。

不是她埋汰汉堡包,就那美国肉夹馍也敢跟国内的美食比?

看样子余娜已经成为精神美国人了啊。

让这种人在国内的大学当教授,将来带出来的研究生还不知道是什么心呢!

“对了,沈师妹,”司马霆问道,“你不是说你在写博士论文吗?写得怎么样了?”

“写好一篇了。”沈薇道。

“那恭喜你了,”司马霆道,“能不能说说是关于那方面的?或许我可以帮你提点意见。”

一旁的余娜顿时不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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