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2 / 2)

这几个人穷凶极恶,看着很不好惹,这大概是唯一还算合理的风险分配了。

闻无眠却摇头:“不行。”

“啊?”

“我们被带去的目的地应该是没有人的郊外,我不熟悉地形,他们有七八个人,如果合力来抓我,不出五分钟我就会被抓回来。”闻无眠就目前现状,做出预测。

如果论耐力,这些混混不一定是她的对手。但问题在于,通常女生坚持不到可以跟男人比耐力的阶段。比起在一个晚上狂奔二十公里、跟他们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更有可能出现的场景是她在第一公里就因为爆发力不如对方而被抓住。

逃跑的机会最多只会出现一次,绝不能随便浪费。

“那怎么办?”伏城重新坐下,托腮:“我本来准备了一堆砍刀□□之类的道具,结果这破赌场的东西不能带进现实,我靠!”

两人完全没把白背心斜刘海的“只要乖乖听话就不杀你们”的言论听进去。

——很简单,这几个人连面都没有蒙,说明根本不在乎被他们看到本来的样子。作为抢劫犯,只有当准备杀掉受害者时,才会不介意自己的脸出现在受害者生前的记忆里。

闻无眠是孤儿,伏城跟家里关系恶劣,属于尸体烂了都不会有人关心的类型,简直是最完美的受害人形象。要想活下去,只能靠自己。

宁见法官,不见法医。

闻无眠没有任何犹豫:“你跑。”

“什么?”

“要想他们不马上灭口,必须得有一个人跑出去。你的爆发力比我好很多,比我更适合逃跑。”她这话不带任何感情,连自己的情绪也没有考虑在内,纯粹从最理智的角度出发。

至于刚才斜刘海拿双方性命威胁彼此的话,完全被她当成空气。如果她没猜错,下车那会伏城要是没跑掉,两人马上就会被关进不同的房间分开折磨,听到最多的话就会变成“你要是不听话,隔壁房间那个今晚就要死” 。

这是对待恋人常用的手段。

——虽然自己跟伏城不是。

伏城微愣:“那你呢?”

“不知道。”闻无眠实话实说:“但我手上还有一张赌场的会员卡,可以杀掉一个人,拖延时间。”

让伏城跑,自己最多九死一生,过程痛苦。一旦两个人一起被带进窝点,那才是十死无生。

一个受过军/事训练的特种兵都无法赤手空拳单挑四个以上握有武器的成年男子,更别说普通人伏城。哪怕他有心留下来保护自己,估计结果就是被捅成筛子,连带自己一起下去见阎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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